陳桦(學号:416170113)、邱慧瑩(學号:416170108)、張佩佩(學号:416170111)、黃俊燕(學号:416170110),系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文學系16本漢語言文學1班學生。以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于2018年3月21日下午3點半,後勤保衛辦發現陳桦、邱慧瑩、張佩佩、黃俊燕等4位同學所在的西3-B211宿舍存在違規電器,電熱鍋和電飯煲膽各1件。擾亂學生宿舍管理秩序,在學校裡造成不良影響。
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其本人和其他學生,根據《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二章違紀行為和處分第十七條第八點“宿舍内不得使用違規電器。使用煤氣爐,私接電路、使用電磁爐、電熱棒、電冰箱等違反用電規定者,除沒收違規電器外,給予警告以上處分”。鑒于該事件在校内造成不良影響但未造成嚴重後果,以及陳桦、邱慧瑩、張佩佩、黃俊燕等四名同學能積極承認錯誤,經文學系研究決定,給予這4位同學警告處分。希望全校學生引以為戒,切實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學生對該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根據《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學生申訴處理辦法》規定,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之日起10日
内,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在申請期内未提出申訴的,學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文學系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