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規範學生轉專業工作,維護教育公平環境,更好地滿足學生個性發展需要,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21号令,以下簡稱《規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曆電子注冊辦法》(教學〔2014〕11号)、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粵教高〔2015〕12号)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轉專業的條件
第一條 轉專業申請對象是具有我校學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學生。
第二條 學生入學後,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轉專業:
(一)入學後發現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提出轉專業的。
(三)學校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主持各類教學改革的參與學生(含各類國際班、創新實驗班等),并符合學校規定要求的。
(四) 在原專業修讀有困難或有拟轉入專業的特長和興趣,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
第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許轉專業:
(一)招生時有明确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二)特殊錄取類型學生申請轉專業到統招專業的,如免試生、專插本、三二分段、第二學士學位等。
(三)藝術類、體育類考試錄取的學生申請轉專業到普通文、理類的。
(四)在校期間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五)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
(六)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環節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
(七)在原錄取專業已修讀至第五學期的。
(八)在校期間已經轉過一次專業的。
(九)其他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情形。
第五條 申請轉專業的其他條件:
屬第三條第一、二、三、四款情形的,必須滿足按教學計劃規定修讀完的課程均及格。
第六條 申請轉專業的人數限制:
(一)轉入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本年級學生人數的5%且轉入專業尚能接納;
(二)轉出專業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本年級學生人數的10%;
(三)外語、藝術類專業行政班人數一般不得超過40人。
第三章 轉專業的程序
第七條 申請轉專業遵循的程序:
(一)學校教務處于每學期第一周接受在校學生轉專業申請(大一新生第一學期不允許轉專業)。凡有轉專業意願并符合條件的,可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提供已修讀學期的成績單,經所在學院系領導簽署意見後報送教務處。
(二)教務處對各院系報送的轉專業申請材料進行彙總整理,審核無誤後提交院長辦公會議進行審定。
(三)院長辦公會議對教務處提交的有關學生轉專業考核、認定等材料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結論。學校所有轉專業結果都須經過院長辦公會議審議确認。
(四)學生轉專業名單初步确定後,學校對轉專業結果通過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公示結束後,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
(六)學校批準學生轉專業後,在5個工作日内,由教務處将專業調整情況報送至廣東省教育廳,并提交學信網,供學生查詢。
第四章 轉專業後的修讀要求
第八條 轉專業後的修讀要求:
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後,應按新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完成轉入專業的課程學習并取得相應學分,方能畢業和取得學位。
第五章 附 則
第九條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收費标準繳交學費;若新專業學費高于原專業者,須從轉入學年開始補交差額部分。學生原專業所用教材已經發放的,不再退換;新教材随轉入專業配發,教材代收費随新學年統一辦理。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18年11月30日開始施行。原《太阳集团城网址83138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華商院〔2015〕102号)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