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守校規校紀,共創美好未來
 
  
——進一步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嚴肅校紀校規專項活動
  
人沒有絕對的自由,就像高飛的風筝需要線的牽引;就像嬉戲的魚兒離不開水的滋養。無規矩,何以成方圓?在多姿多彩的大學生活中,我們也應該遵守校規校紀。   
我校對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嚴肅校紀校規十分重視。近日,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學生處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嚴肅校紀校規專項活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工作,保證學院教育工作的正常進行,保障全體學生擁有舒适安定的校園環境,塑造良好的校風學風,樹立良好的大學生形象,打造“文明華商”,特開展此次專項活動,活動時間為:10月15日—11月15日。   
此次專項活動分為四部分:一、召開主題班會專題學習;二、輔導員代表學校與所帶班級簽訂遵守校規校紀承諾書;三、加強重點學生思想教育及行為規範;四、加強遲到、曠課、儀表不整、夜歸、校外住宿、違規使用電器等違紀情況的常規檢查。   
為盡快落實“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嚴肅校紀校規”有關文件精神,我系将會組織開展校規校紀專項學習主題班會,學習重點有:行為規範教育、誠信繳費教育、課堂教育、考試紀律教育、宿舍紀律教育、交通道路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教育等。   
同時,為加強重點學生思想教育及行為規範,我系将會清理出自入學以來因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未解除的學生、經常遲到、曠課,但還未達到處分标準的學生、抽煙、飲酒、經常使用違規電器等自控能力較差的學生、校外租房和經常夜不歸宿、晚歸學生,及無證租駕車學生、在宿舍售賣煙酒食品和私自組織或參與無證包車的學生。對這些重點學生,我系将會對其進行談心談話、警示、通報家長、對屢教不改的學生,請年級組長或二級院系學工主任(副院長)親自談話,以上所有工作都會做好相關記錄。與此同時,遲到、曠課、儀表不整、夜歸、校外住宿、違規使用電器等違紀情況的常規檢查亦會加強。   
大家一定要認真學習校規校紀,嚴格要求自己,加強自身素質以響應新時代的号召!現摘取部分規定進行說明,接下來讓我們一起學習吧!   
  
  
學風方面
 
  
 
《學生考勤辦法》(第五條)、《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十九條)
  


  
  
《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二十條)   
  


  
  
《學士學位管理細則》(第六條)   
   

  
   
住宿方面
  
《宿舍管理規定》(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   
  



  
  
《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十七條第八項、第十五條第十一項)   
  


  
  
《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項)   
  


  
  
其他方面
  
1.《煙草專賣法》第 35 條: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産、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2.《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 18 條規定:……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台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9 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看到這裡,相信大家對學校的部分校規校紀有了進一步了解,并且在今後的日子裡,會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做到遵紀守法,為本校學風建設專項活動營造更良好的氛圍!